新华社北京3月8日电(记者罗争光)十二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8日上午召开全体会议,会同其他专门委员会,并结合各代表团的审查意见,对2017年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2017年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作进一步审查。
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会议原则通过了计划、预算两个审查结果报告,并决定将两个报告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会议的时候,国务院应当向会议提出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由各代表团进行审查,并由财政经济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查。财政经济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对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进行审查,向主席团提出审查结果报告,主席团审议通过后,印发会议,并将有关决议草案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总体是好的,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实现了“十三五”良好开局,取得这样的成绩来之不易。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与计划草案符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十三五”规划要求,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指导思想明确,重点突出,主要目标和安排总体可行,建议批准国务院提出的《关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责编:
|